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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农业农村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包括GB 2763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在内的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并将于2020年2月15日正式实施。
新标准GB2763-2019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将替代了标准GB2763-2016。
新标准增加了296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,修订了28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,增加了蔬菜、水果中农药残留限量值的数量。而且首次将动物肉类、动物内脏、动物脂肪、蛋类、生乳等27种居民日常食用的动物源性食品中109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纳入其中,大大丰富了农药残留限量的涵盖范围。
增加了羽扇豆等22种食品名称,修订了7种食品名称,修订了豆类蔬菜和动物源性食品的脂肪2种食品分类。新增人参、杨梅、东枣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804项限量标准,总数达到1602项,为保障特色产业安全、有序发展提供了新依据。
增加了2,4-滴二甲胺盐等52种农药;删除了氟吡禾灵1种农药,其最大残留限量合并到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。
将二氰蒽醌等1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,将草铵膦等14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。对原标准中2,4-滴异辛酯等6种农药残留物定义,阿维菌素等21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修订。修订了代森联等5种农药的中、英文通用名。
新版标准规定的农药品种达到483个,基本实现已登记农药的残留限量有标可依,解决了历史遗留的监管难题。规定了甲胺磷等27种禁用农药585项限量标准、氧乐果等16种限用农药311项限量,填补了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监管“漏洞”。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,制定了7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109项残留限量,体现了我国对进口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高度关注。
新标准GB 2763-2019规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192个检测方法,相比标准GB 2763-2016和GB 2763.1-2018,增加了45项检测方法标准,删除了17项检测方法标准,变更了9项检测方法标准。首次新增加GB 23200.113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法》、GB 23200.108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铵膦液相色谱-质谱联用法》等检测方法作为指定检测方法。